2025年12月24日辟谣:网上“许昌汽车站关闭”谣言不实。详情:近日,有平台账号发布视频信件
2025年12月24日谣言:网上“许昌汽车站已关闭”的谣言不实。详情:近日,有平台账号发布视频,称“大家不要去许昌汽车站,汽车站已经关闭,以后不会有火车了”。经许昌市交通局核实,视频信息发布地点为“许昌汽车中心站”。目前该站运行正常,并未关闭。视频信息纯属谣言。元旦和春节马上就要到了。网友购买车票时,应认准官方渠道发布的车次和车票信息,不要相信、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谣言”。 (来源:“清浪河南”微信公众号) 误区:明年起,magig向好友发送“不雅”信息违法吗?真相: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公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正式实施,其第八十条明确细化了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并加大了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力度,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同时,“明年起向好友发送淫秽照片、视频属于违法”、“明年起传播淫秽信息属于违法”等词语然而,“非法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并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内容,也不是未来执法的重要内容,这是一种误读。首先,淫秽≠不雅,法律的红线不能这样“开玩笑”。新旧法律明确禁止传播“淫秽”内容,而不是“范围不明确的“淫秽”内容。“淫秽”内容有明确的法律含义,内涵和外延都比较明确,这些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雅照片”或“私人照片”。第二,《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是侵犯私人区域。《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处罚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明确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禁止传播淫秽内容,是刑法中相关犯罪的衔接,构成处罚梯度,网络空间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私聊也不是法律盲区。有力震慑淫秽信息传播,有力保障干净的网络环境。对于普通网民来说,需要摒弃“私下交流不负责任”的误区,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对于网络平台和群管理人员来说,要履行好PAM职责,积极清理不良信息。 (来源:《央视在线时评》微信公众号、《新华日报》微信公众号)报道:网民罗某因造谣“学生被绑架”被警方行政处罚。详情:近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称,“听说学校有两名女同学差点被人贩子拐走,报警后,6人被抓,2人逃跑……”,引发关注。经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分局核实,网上流传的信息系谣言。网友罗某在与他人聊天时听说“一名学生被绑架”,在未核实真伪的情况下,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引发关注和讨论,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目前,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重庆传闻”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