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家健康保险局发出了“有关填写与第11批国家有组织药物进行大量收购有关的药物信息的通知”。截至7月16日,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将为公司启动信息报告渠道。该措施标志着全国为大量供应组织的第11次药物的正式开始。根据关联部门负责人和国家健康保险局局长的说法,第十一批国家密集型药物的收购工作以及医疗机构的注册工作将很快开始。采购规则通常遵循“稳定临床实践,提高质量,防止避免和对抗内部流通的原则。您已经报告了55种不同类型后的覆盖范围报告,包括三阶段筛查,替伯氏酶注射,dapagliflozin口服口服口服口服呼气奥斯特剂型,登甲林蛋白Orallin Constance剂型,脂蛋白斑块和Oselmivir颗粒。如果最近通过谈判或仍处于合同期内的品种将创新药物纳入健康保险,则不包括在中央购买以保护行业的创新热情。7月15日,国家健康保险局发出了“关于第11批国家组织进行密集毒品收购的通知”。